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 > 新闻中心 > 媒体聚集

《水母网》:从严惩处拒不手软 烟台法院将以更大力度打击毒品犯罪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7年08月09日

  《水母网》:从严惩处拒不手软 烟台法院将以更大力度打击毒品犯罪

  载于2017年06月23日《水母网》

  今天上午,值“6·26”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,365娱乐召开全市毒品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,中院党组书记、副院长张跃华通报一年来全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的情况,并公布典型案例。

  2016年,烟台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共计326件。犯罪类型为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,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,其中,审结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案件180件,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35件,非法持有毒品案件11件,分别占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55.21%、41.41%、3.37%。

  毒品犯罪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,危害公众身体健康,历来是我国刑法从严打击的重点。在刑罚适用方面,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,共对416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刑罚,其中,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为181人,同比增长25.69%,重刑率为43.51%,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。

  从审理毒品案件的情况分析,导致毒品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很多,从犯罪分子犯罪动因看,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毒品犯罪,特别是贩卖毒品所带来的高额经济利益,促使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。个别案件中涉案毒品数量达到数千克甚至上万克,背后的巨额经济利益是主要诱因。

  “一些犯罪分子本人吸毒,以贩养吸,或者因为法律意识淡薄,容留他人吸毒,也是一些毒品案件发生的原因。”张跃华介绍称,在2016年全市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,犯罪分子主要以无业闲散人员为主,复吸人员、有过犯罪前科的人员较多。同时,青少年、妇女参与毒品犯罪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,新类型犯罪主体不断出现。

  目前,全市有13个县市区法院审理过毒品犯罪案件,存在案件发案区域高发、多发态势。近几年,跨省、跨区域作案的毒品案件也不断增加,大宗毒品主要从外省、外地输入,个别案件呈现出组织化趋势。在诸多案件中同时存在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多种犯罪行为,或存在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与非法持有毒品、容留他人吸毒交叉发案的情况。

  有效开展人民禁毒战,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、社会长治久安,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。张跃华表示,下一步,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方针,一方面重点打击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,另一方面对职业毒犯、累犯、再犯等主观恶性较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,做到打防结合,重点突出。全市法院将继续积极参与打击毒品犯罪的专项活动,加强与禁毒委成员单位的沟通、协调,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引导社会公众远离毒品,形成禁毒合力,共同筑牢禁毒防护网。

关闭

版权所有:365娱乐 ICP备案号:鲁ICP备13032396号
地址: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电话:立案(0535)6676002 信访(0535)6250847 纪检监督(0535)6676110 邮编:264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