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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口市法院三项举措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管理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7年09月22日

  龙口市法院三项举措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管理

  近年来,龙口市法院不断规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管理,切实发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的信用惩戒功能。截至目前,该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987条,发现错误、瑕疵信息57例,及时进行了整改。

  一是明确规范要求。制定《龙口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管理规定》,规范信息发布程序,明确列入失信“黑名单”的6种情形、4种例外和应予删除信息的7种情况。召开院党组会以及专题执行工作会议,逐层逐级强调规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管理重要性,卡实责任,明确要求。加强各执行团队对相关规定的学习,掌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形成、发布、管理等的要求,转化为工作措施,提升工作水平。

 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。确立三级排查制度,即,执行长定期排查、庭长定期复查和执行局负责人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制度,对纳入“黑名单”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,进行全面排查。排查出内容有瑕疵的,要求案件承办人立即补正;发现错误的,将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或删除,并公开澄清。今年8月,该院对2010本执行卷宗进行了“回头看”,重点盯住纳入“黑名单”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,进行核对、检查,对发现的127个问题进行整改完善。

  三是强化严肃问责。提高思想认识,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管理工作作为推动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抓手,杜绝消极懈怠对待情绪,工作中因违规操作、审核疏漏、发布不实等,导致信息漏发、错上的,严肃问责。未造成严重影响的,由所在庭室进行警诫教育;造成因信息错误发布被限制出行、消费等重大影响的,书面汇报工作情况,由执行局负责人或相关院领导进行诫勉谈话,必要时交纪检部门调查处理。今年以来,对1名相关工作执行人员给予了通报批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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